一个普通的苹果

如果我发光

一生

这篇文情 妇+堕落+遗书+自述)

我有努力在写,请大家赏赏眼

第一章.

您也许能看到这封遗书,我不知道您是谁,可是,在我这默默无闻的小人心中,我竟有这么一股强烈欲望,我破切而不择手段地想写下我的一生,作为我唯一一生的读者,请你看完,谢谢了,陌生人。

我出生于一个早已没落的官宦世家,十二岁那年,我搬到了素尼适街110号。那段时间,我们过的很艰难,父母争吵不断,衣餐不整。我毫不畏惧,我每日如平常一样的上学,对于桌上的涂鸦,全当是一种欢迎,难听的咒骂,不过是一个绰号。粗鲁的蛮打,只是同学间的互动。我谁也不怕,谁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人总有软肋,父母,父母的争吵,无尽的药物,和少的要命的收入,他们将所有过错全部压倒在我一人脆弱的腿上。催促声,咒骂声,哭泣将世界都震的支离破碎时,症状解决了。

我父母死了。

您可别误会,这人不是我杀的,但从那一刻起, 我开始变得懦弱了我从未做过勇敢的决定,我的心灵如我懦弱的双亲一般,永远不面对一切,哪怕只是一点苦难。

他们自杀了。留下了103英镑。

我欣喜若狂,近乎疯癫的父母终于离我而去,我大手大脚去各种地方,没日没夜的狂欢,饮酒,或许我天性如此,确实令人脸红。

我还记得那天,是中午11:13分时,我习惯性地从想从几个月没洗的外套中拿出一点钱。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我彻底慌乱了,我搜了整件衣服,整个房间,每一个衣柜,每一个床底,每一个鞋垫下。

一点钱没有。

破烂残缺的屋顶掉下一些粉屑,不知从何处飘来一股浓郁的味道,混着着烂草莓与猪圈的味道,让我呕吐,隔壁传来的鳖耳流行音乐,仿佛要充沛整个大脑把我活活击败。

我开始哭泣,刚开始只是小声啜泣,宛若新生的鹅发出的叫声 ,丑陋而无用。后来,我哭的大声而猖狂,几欲将那垃圾的音乐,这竟然能算是音乐,完全掩盖。

叫什么叫!!!粗犷而无理, 平日最看不起的角色如今可以将我轻而易举的击碎。

我无力的站起身个,稍微收理了一下杂乱无章的碎发,家族庸俗的信仰是我不得不把自己弄得不那么丑陋。

我打开门,用尽力气微笑,

抱歉,我心情有些糟糕。

粗鄙可怜的男人怔住了,他赶紧捋了捋他那恐怕一辈子都不曾清理过的头颅,咽了咽口水

没事没事……那个你要不要吃个饭?和我一起……

我饱餐了一顿。

像我说的,我一生没有一点勇气,我只敢在社会中苟延残喘匍匐,我竟然畏惧地狱,我惊恐地猜测地狱的烈火和寒冰将我的身体玩弄的不成样子。可是回想来 ,我的一生不正是如此吗?幸运总与悲剧同时发生。

请不要厌烦,总言之,我想了一个好主意,偷东西。

我精心的洗了澡,换上了贵族的衣物,是我那虚荣的父母死也不肯卖掉的衣物,仿佛只要这衣物还留着,我们的家族还能复兴一般。

我用平生最优雅的动作敬礼,最可爱的表情微笑,所有人似乎都被我蒙骗过关,而我,则称这些富得流油的人们忙着跳舞时,趁机拿走一些首饰。

他们与我搭话,问我的姓名,男人们总要故意客气来彰显他们丑陋外表下是个绅士 愚蠢至极

我只是淡淡微笑行礼,

佩姬,先生,我叫佩姬。

第二章.

 

我在这种晚会上大吃大喝,将所有偷来的首饰卖掉。我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然而,我完全不会理财,不论我赚了多少钱,我总能在一星期用完他,我只能频繁的参加晚会。

说实话,我很有天赋,几乎没有人发现我。

我微笑着想那些已婚男士道谢,敬礼,并告诉他们我想先告辞。

谁会觉得一个妙龄贵族千金会撒谎呢?我往往在一个晚会赚到,便马不停蹄的去另一个。

“无聊”

我转过头。没有一个人会在这种场合说这种话。要不,他不想活了,要不,他认为对话人不足为虑,恐怕就是我了。

他黑色头发遮盖了半边脸,眼睛小而有神,仿佛是深山密林中偶尔发光的一粒黑色水晶,但在极重的眼镜下,我难以看清他的表情。脸苍白而无力,浑身上下弥漫着中国古药的味道。

我微笑着敬礼“先生”

他似乎皱了皱眉,又似乎笑了笑

“无聊”

我的内心早已发毛,却依旧笑的灿烂,还用手指抵着嘴唇,做出疑惑的样子“先生在说什么呢?”

我清楚的看见他笑了,整个脸扭曲在一起,极其恐怖与狰狞

“强颜欢笑的活着你觉得很幸福吗?”

“强颜欢笑的活着你觉得很幸福吗?”

“强颜欢笑的活着你觉得很幸福吗?”

“强颜欢笑的活着你觉得很幸福吗?”

他的声音在我的脑子里撞击出极大的声响,我霎时间内四崩五裂。

我的大腿几乎发软,踩着高跟鞋的脚仿佛踩踏在银针只上,我声音颤抖而抬高了音量

“我是真的开心见到先生你们哦,再说这样奇怪的话,我可要生气了”

他挺了挺身子,耸肩,“嘿,要来我家吗?”他这么说。

我的内心犹豫万分,晚会的人总有重样,总有一天我的伎俩会被发现,到时我就失去了唯一的生存机会。但, 我是妓女吗?

我要成为妓女吗?

“先生在说什么呢,我才不是什么妓女呢”

他以极其浮夸的方式给我敬礼,

“抱歉小姐,您的美丽让我失态了。”说完转身离去。

明眼人能知道那个敬礼分明是在嘲讽我,可当时仅十七岁的少女哪懂的这么多,我以近乎滑稽的方式叫出声来“不,不!”

他转过身来,

我那滑稽的喊叫使许多名门贵族都看了过来,我要被发现了

我紧抓着自己的裙摆,低头看着那镶上了钻石的红色高跟鞋,自然也是偷的。

一个女人喝的太醉,摇摇摆摆不知所云,她将高跟鞋扔进喷泉,而我则伺机而动,得到了这双鞋,我曾为我的机智和好运而骄傲,我现在却只有害怕。

我的脸因畏惧而发烫,一滴眼泪留了出来,那几乎是岩浆,想要将我腐蚀殆尽。我或许并没有如此崩溃,这滴泪来的如此凑巧,但谢天谢地,它救了我的命。

眼泪流下来,我却害怕他洗刷我那昂贵的化妆品,男人看着我,走过来说

“妹妹,何必为那个男人而伤心呢,我们回家吧”我并不惊讶,他狡诈耍滑,自以为玩弄他人,我天性懦弱,最爱的是便是任由事情放肆发展,你看不惯我这软弱吗?哦 上帝,我还是恳请你看完吧。

他的手放在我的肩上,意外的有力量。

我来到他的房间,脱下奢华的长裙,白皙的大腿触碰到柔软的羊绒。

停停,暂停一下,您不会这就认为他便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了吧。

事实上,一夜之后,只是有些我曾经认为无比重要的东西,被生活压的粉碎了罢了,没什么了不起,也没那么不堪。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爬下那温暖却令人生厌的床

“先生,我能带走这只蓝玫瑰吗?”

“哦,不,你带走这只红玫瑰吧,蓝玫瑰高傲而稀有,清冷而坚守。而你,女士,就像这红玫瑰一样”

他嘴角带着笑意。我盯着他,死死的盯着,或许,我知道答案。他接着说下去

“人们将红玫瑰比做爱情,确实,形象而生动,尖酸而刻薄,她廉价而又美好,虚荣而又短暂。小姐,多像你啊,多像你啊 。”

我笑了,笑得猖狂而放肆,我接过他手上的红玫瑰“起码,我也能让享受廉价欢愉的你们付出点代价”

绿色的枝干上趁鲜红的血点显得格外诱惑,我吐出嘴唇,轻触那血点,同时又在枝干上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原来,红玫瑰也会伤害自己的同类啊”说完,我疾步离去。

背后是男人响亮的笑声。

我再没见过他。

你有些惊讶?这个男人竟只是与我的一夜情罢?是,但人生中的第一次,总让人记忆犹新。那么我能接着说下去了吗?

第三章.

 

人生只要迈出了第一步,那剩下的第二步,第三步便顺理成章了。

我成为了许多人的情妇,他们都喜欢我,我姿态娇好,皮肤白皙,我会对着他们微笑,在正确的时间干正确的事,我早就说过,我做这种事极有天赋,我甚至与他们的妻子关系甚佳。

于是,某些心善的可爱女人叫我住下,她用尽最好的方法来善待我,我便用尽最好的方法在夜晚,在她入睡的卧室旁,让他的丈夫感到无边的幸福。

说实话,我从未感到羞愧与害怕,我不怕被当做第三者,不怕被发现后那女人的痛哭,只要那些男人们开心,只要我活的下去,其他算什么呢。

正如我之前说的,我最爱的事情是任由事情发展,这也正是男人最爱的女人,他们希望妻子百分百的服从他们,却最后争吵万分。

由金钱树立的关系比爱情 亲情友情可牢固多了。

看到这,你觉得我自私自利,是不是?可别否认了,回顾这一切,连我自己都羞愧难当。何况是你呢?

我逐渐开始觉得自己真的融入于“那个社会”,当我真正学会鞠躬礼,我才发现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愚钝,当然,如今我望着床头那微微欲息的火焰,我想起这些往事,只想报以微笑了。

冷风吹过打着补丁的窗帘,携带这那几私灰尘,充沛着东伦敦的Lo LO lo的唱声,蜡烛那跳动的火焰竟噗cha一下就灭了,我闭上眼睛,回想起那段灯红酒绿的回忆。

第四章.

 

大约在那之后一年多,我找到了一个稳定的情人,这很不可思议,但他确实只跟我上床。我并不喜欢他,甚至称得上讨厌,他出手很大方,那我的脾气能算什么呢?

那天我们正在街上走着,您可别大惊小怪,是,正常的情人确实应该只是床笫之欢,可我们可是长相厮守的情人,上街慰劳慰劳我总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我踏着冰蓝色的高跟鞋,冰蓝色的裙摆飘起的恰到好处,吆喝声,臭骂声,讨价还价,哦!我真是爱极了这副人的嘴脸,还有什么比看着那些如我一般恶劣却贫苦难熬的市井中人还要快乐的事呢?

一只手拽住了我的裙摆,我险些倒地,我站定,伸出白皙的纤手抚平了那些粗劣的褶皱,布满金丝的手帕擦过面郏,这可真不太舒服,还有些刺,但我乐衷于此。

那是一个穿着破烂衣服的小女孩,说是破烂,倒不如说是陈旧,过于宽大的衣袖垂到她发红的膝盖,而裙子却又短的可怜,想必是她母亲的,至于那人的工作,或许与我同曲异工吧。

女孩抬起头,冲我微笑,过于狰狞而努力的露出十颗牙齿,这可真有够滑稽的“小姐,午安”

她提起那过短的裙摆,勾起耷拉的衣袖,向我行礼。

像个小丑。我这么想。

说实话,这女孩的姿色着实不错,白中带红的面容,有神的大眼睛却不显病态,发紫的嘴唇被门牙紧压着反而透露出一种性感与妩媚。

要是我是男人,我愿意跟他上床。我脑中的想法突然冒出,那我下了一跳。

我开始死死的盯着她,越看,我越觉得这女孩似曾相识。

喜欢吗?要不我帮你买下来,你看他跟你多像啊!哈哈哈哈哈!

这个情人自以为的幽默和视人命为玩物,使我反胃,此时我却点头应和,鬼神差使,哦,亲爱的读者啊,我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嘿,那个,你叫什么名字。

她盯着这个刚买下她的陌生叔叔,一动不动,她那黑细的睫毛颤抖的厉害,一会儿,或许只过去了一两秒罢,她便满脸微笑,

赛迪(Sadie),先生,我的名字叫赛迪。

我的情人吸着大麻,白烟绵远悠长,宛若幻梦。

他的手抚摸我的腰妓,粗糙宽大的手浸出了汗液,丝绸紧紧的缠绕在我的肌肤,我感到一丝凉意。

“佩姬,你不觉得她有点像你那时候吗?”

他指的是我第一次舞会,他早在那时便对我图谋不轨,可我只是微笑的带走了他身上无数个几十万的珠宝便匆匆逃逸。

我轻啧一声,这实在不符合我的身份,但这确实令人生厌,我与那个傻瓜女孩,与那两个神经病夫妻有什么关系?

他的头像块石头一样落在我的肩膀,将那白皙的领域留下红痕。

女孩,不,赛迪的头悄无声息,我与她对视,仿佛陷入黑洞中几欲沉睡,她的眼是湖蓝色,淡然而不起一丝波澜的颜色。

置身于五千米高原之上,空无一人的蛮荒之地,唯有一片湖水望不见底,没有生命,没有杂草,没有任何声音,只有永远的寂静。

我轻轻推开我那可怜情人的头,他的脑子恐怕早被那五花八门的毒品注的不省人事了,亲吻他的面颊。

轻轻的走在青石板地上,高跟鞋踩出的声音仿佛耸立的楼塔传出的唯一一声钟响,穿越世界红尘沧桑,在月下与河边独酌的书生为伴。这像极了中国的描述,而实际上那声音短促无力,鬼知道我如何想的,但我当时确实感受到风与月,河与酒,钟声与哭泣声……

我回过神来,赛迪正用那片要淹没我的湖泊看着我,我们就这样互相望着,一分钟,两分钟,看了一百分钟也说不定。

我骤然听见女人的呼救声,枉然隔世,那是一个多么风华的女子啊,连尖叫刺耳的呐喊中,都还带着一丝装腔作势的性感,使男人沉醉不已。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卖弄风骚,滑稽的令人可笑。

我才意识到那是自己。

赛迪笑出了声。

我也笑出了声。

走吧,赛迪,去我家吧。

我本想说的话都消失殆尽,我只想做点行动以免内心过于空虚罢了。

这感觉就像,就像103英镑全部消亡。好久没有这样了,我的心灵多久没有跳动了呢?我的血液是否还是那个俗艳的红玫瑰呢?

孤独与无助是我的良剂。

但我感觉到我的内心被看透,血液中似乎注入了新的东西,我将变得脆弱。

我宛若僵尸般像那豪华的房子走去,我从未拥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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